1、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设专柜(位)贮存“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
2、使用添加剂的,应填写使用记录(包括食品名称、食品数量、加工时间、使用添加剂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食用量、使用人等信息);
食品添加剂、化学用品(清洁剂、消毒液/粉、杀虫剂、杀鼠剂等)与食材类不得混放在一起,食品添加剂和化学用品需在非食品处理区与食材分开存放,且需要单独独立隔间或区域上锁存放。
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选择:
选择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将不同的卫生杀虫剂制剂混配。
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要求:
1、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
2、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存放要求: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设置单独、固定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存放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由专人负责。
按照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