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O 56005是由我国率先发起,并通过ISO正式立项、起草制定和发布的首个涉及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国际标准。ISO 56005国际标准汇集了全球创新领域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的智慧,吸收了全球创新管理最先进的理念。该标准强调了知识产权战略、创新战略与业务战略的协同,规范了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过程的融合,并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众多实用的工具和方法。IS0 56005国际标准以创新价值实现为核心导向,坚持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通过明确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目标、方法和路径,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
1. 构建战略体系:建立与企业业务战略和创新战略相匹配知识产权战略,形成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促进创知融合:构建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的管理体系,在创新过程中融入知识产权管理,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中的作用。
3.寻找创新路径:通过知识产权工具和方法的运用,启发企业更多的创新灵感和寻找新的创新路径。
4.降低运营风险: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明晰知识产权及其权利归属,控制管理风险和成本。
5. 促进创新协作:知识产权管理可促进创新全流程的产学研用等合作,从而产出更多的创新成果并形成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6. 实现创新价值: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既保护企业对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又可将其资本化,实现价值转化。
杭州市:对获得“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能力评价三级以上证书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评价支出30%的标准给予资助,同一主体不高于20万元。
金华市武义县:率先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56005,给予通过评价的主体奖励20万元,评价每提高1级,增加奖励5万元(试点根据就高原则奖补)。
台州市黄岩区:率先开展国际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融合试点,贯彻实现《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给予通过评价的主体一次性25万奖励。
湖州南太湖新区:率先开展国际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融合试点,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ISO56005,新区给予通过评价的主体一次性20万元奖励。